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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更改国有林场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
请 示
邵阳市财政局:
市局2008年 10月8日下达邵财农指[2008]6号文件《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的通知》,其中给予安排新宁县紫云山林场进场公路硬化8.8公里3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。年初,舜皇林场8.8公里公路硬化工程已纳入了新宁县人民政府旅游专线砂改油工程,县交通局为该路的业主单位,负责项目实施。通过各种渠道,县政府已安排并解决了工程资金,目前该工程进展顺利,主体工程已经完工。
由于该路在扶贫资金下达之前早已实施,工程资金已悉数解决。为使这笔 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扶贫效益,根据实际情况,我们拟更改这笔资金的使用计划,用于舜皇山林场场部工区的危房改造工程,改善林区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。项目更改计划,已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,故特具报告向财政请求,恳请批准。
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,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该项资金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,请财政、林业等有关部门监督使用。
当否,请批示。
新宁县紫云山国有林场
2008年10月24日